唐山大自然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簡介

   

唐山大自然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簡介

唐山大自然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003年取得原河北省安全生產年度管理局審批核準安全生產培訓三級資質,是全省最早的安全生產培訓機構之一。多年來,在機構運營過程中,始終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政策要求,依法經營,遵章守紀。公司以建設一流的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為目標,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熱忱為我市及省內多家政府、企事業單位提供了多層次、富有成效的安全生產培訓服務。

目前,公司設有內部管理機構:綜合管理部、教學管理部、業務發展部、教學研究室等。擁有包括總經理在內的各崗位專兼職人員55人,其中,專兼職教師34人、注冊安全工程師5人。多年來,積累了豐富的教學組織和管理經驗,具備完善的教學場地與設施,培訓教學保障能力不斷增強。安全生產培訓范圍包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等高危行業和裝備制造、水泥建材等其他行業。培訓對象涵蓋了原國家安監總局確定的9大類30多個工種特種作業人員以及高危行業的安全管理人員、六大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重點區域、崗位的從業人員以及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中級和高級)考前輔導,并逐步擴展到商貿、旅游、公共事業、高速公路等社會公共服務領域和人員密集活動場所的安全管理培訓。

在教學組織過程中,我機構通過培訓加強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持續強化對參培學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宣貫等培訓工作,增強企業和員工的法律意識、責任意識。特別加強國家新政策、新法規的宣貫和普及工作;在培訓形式上做到更貼合企業實際,規范化教學,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標準化培訓服務體系。本著為企業、員工提供更專業的安全培訓服務的發展思路,做好傳統線下培訓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現有資源,不斷開發網上培訓教育平臺,更深一步打造互聯網+專業培訓服務新模式,實現安全生產培訓服務水平再上新臺階。

辦學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自主辦學,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機構名稱:唐山大自然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第三條本機構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相關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方針政策。

第四條本機構的辦學宗旨:為企事業單位及學員提供安全生產相關培訓服務,以科學合理的教學體系、全面細致的培訓服務保障教學效果的達成。

第五條本機構的審批機關是河北省應急管理廳;登記管理機關是唐山市應急管理局、唐山市高新區應急管理局。

第六條本章程中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合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七章本機構地址:唐山市路北區建華道91+

第二章辦學性質

第八條辦學性質:安全生產培訓服務機構

第九條辦學類型:安全生產類

第十條機構實行機構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機構董事會是本機構的決策機關,機構董事會成員為五人。

第十一條機構首屆董事由舉辦者推選,每屆任期三年,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長、董事名單報審批機關備案。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或者解聘機構董事、校長及內部機構負責人;

(二)制定機構的發展規劃、業務活動計劃;

(三)制定經費籌措及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減少開辦資金的方案;

(五)決定機構的合并、分立、變更、終止;

(六)制定和修改內部管理制度;

(七)決定機構內部機構設置;

(八)制定和修改機構章程;

(九)決定教職工的編制額和工資標準;

(十)決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應當召開董事會議。

第十三條董事會議實行一人一票制,實行按出席會議董事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當贊成票和反對票數相等時,董事長有權最后決定。

第十四條機構董事會討論以下重大事項,應當經參加會議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人員通過方可通過:

(一)聘任、解聘校長;

(二)修改機構章程(三)制定機構發展規劃;

(四)審核機構預算、決算;

(五)決定機構的分立、合并、終止;

(六)機構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四章資產與財務管理、用工制度

第十五條本機構資金來源:

(一)舉辦者投資;

(二)在業務范圍內開展培訓業務的收入;

(三)銀行存款利息;

(四)社會捐贈;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條本機構的出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本機構向審批機構和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舉辦者變更手續。

第十七條本機構存續期間,資產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業務范圍,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十八條本機構存續期間,出資人不得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辦學的積累不得用于其他投資或擔保。

第十九條本機構接收的資助或捐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資助人或者捐贈人的約定執行。

第二十條對受訓者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規到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批準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一條本機構的資產與財務管理接受接受審批部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和自身監督。

第二十二條本機構自覺接受審批機關與登記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二十三條本機構與所聘用的員工依法簽訂聘用合同,所聘任的全職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變更和終止后的資產處理

第二十四條本機構的辦學項目變更,經法定代表人同意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二十五條本機構的分立、合并,在進行財務清算后,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二十六條本機構的舉辦者或其他辦學項目的變更,到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七條本機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于自愿終止辦學,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終止程序,提交終止清理方案,報審批機關批準。

(一)無法完成本章程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本章程繼續開展業務活動的;

(三)不可抗力迫使無法繼續辦學的;

(四)發生分立、合并的;

(五)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的;

第二十八條本機構自愿終止辦學,應當報審批機關審查同意。

第二十九條本機構被審批機關吊銷培訓資質的,屬于非自愿終止辦學,接受審批機關按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處理。

第三十條本機構因自己要求終止辦學的,本機構自行組織清算;被審批機關吊銷培訓資質而終止辦學的,由審批機關指導清算,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的,由人民法院組織清算。清算期間,不進行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一條辦學機構的財產按下列順序償債:

(一)應退的培訓費;

(二)應發教職工的工資;

(三)償還其他債務。

第三十二條本機構自完成清算后的15日內,將培訓資質交回審批機關,向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十三條本機構自登記管理機關發出注銷登記證明文件之日起,即為終止。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自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備案之日起生效。

                                                                            唐山大自然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二〇〇三年一月一日


培訓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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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條件

機構地址;唐山市路北區建華道91+號

機構面積:2072㎡

師資情況:現有專兼職教師共計34人,其中專職教師27人,兼職教師7人。特種作業培訓教師29人,專職22人,兼職 7 人。負                                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教師19人,專職15人,兼職4人。


培訓中心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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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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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操作公共科目設備現場全景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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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壓電工作業[1].jpg

低壓電工作業設備現場全景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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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1].jpg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2].jpg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3].jpg


高壓電工作業實操設備現場全景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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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電工作業[1].jpg

登高架設作業[1].jpg

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1].jpg


煤氣作業設備現場全景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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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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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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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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